我叫陈良武,是柳州365人才网(http://www.lzrc365.com)的创始人,同时也是柳州市盛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。网站和公司却被现在的公司法人老杨通过种种阴谋手段夺走。本网站就是我用来公布我的维权之路,并希望得到广大朋友的支持!
Dec 17

[置顶] 我的维权历程 不指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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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将不断更新我的维权历程。

[10年11月15日] 与原股东老吴的股份纠纷案的法院判决书
[10年10月12日] 与原股东老吴的股份纠纷案开庭。
Dec 17
我是柳州365人才网(http://www.lzrc365.com)的创始人,同时也是柳州市盛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。但网站和公司却被现在的公司法人老杨通过种种阴谋手段夺走。老杨,一个无耻无信当面称兄弟后面捅刀子的人,一个没钱却爱充大款的人,一个没能力却爱四处吹嘘的人
老杨的经历过程
09年9月,(公司原股东)老吴请亲表哥老杨帮助培训公司业务;
09年10月,其称可以月入2万的业绩,于是老吴邀请他加入公司任市场总监;
09年12月,挑唆我与老吴的关系,使老吴退出公司。其取得公司49%股份并任法人,却至今不支付一分钱给老吴;
09年12月,以周转为借口拿走我两张信用卡,至10年10月,总计刷走3万,却让我承担还款;
10年4月,老杨没钱给柳州晚报拿走我8000的房屋装修款,说两周就还我却直到现在没还一分钱;
10年6月1日,趁我不在公司,将在我名入的域名lzrc365.com盗走;
10年6月10日,跟我翻脸说不再与我合作,宣称柳州365人才网为其个人网站;
10年6月12日,万般无奈下,我签定协议转股给他,老杨承诺在10年9月12日前支付28000给我还银行贷款以及帮我还完信用卡的钱,但至今未给一分钱,害我差点被起诉信用卡诈骗,最后只好自己去借钱还信用卡。 。
10年9月13日,多次催老杨给钱,不给。
10年10月,不再承认帮还信用卡的欠款,不再承认欠老吴股份转份费用,明确提出不会支付与我的股份转让费用。
Dec 18
事件由来:

        2010年8月,柳州365人才网改版,并启用了新的网站LOGO。其LOGO图(见附图一),核心标志为一个SC创意组合图形,是由设计人黄翔2010年2月设计。当时共设计了五套方案,SC形为其中的一套,提供给柳州市盛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选择,用于企业标识和网站标识。但盛才网络公司后来并没有与设计方再联系。在我离开公司之间,也没有使用设计方的作品。但是我离开公司后,做为公司唯一的实际管理者老杨,却启用了黄翔的设计作品,在企业标识和网站LOGO上,加入了他的核心独创标识,并未与设计人联系,也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。

事件处理:

       2010年12月8日,设计人黄翔获知了此事,并就盛才网络公司侵害他的知识产权一事全权委托我进行处理。当日,我到盛才网络公司办公室提交了一份通知函(见附图二),接收通知函为公司财务小徐,当时在场办公人员共有六七人。希望盛才网络公司在接到通知一周内能够撤销使用黄翔的独创标识,如果希望继续使用,则向黄翔支付授权使用费。但是现在已过了10天,仍未得到盛才网络公司任何回复,同时其公司和网站仍在使用黄翔设计的标识作品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请问一下老杨同志,为何你这么喜欢侵害他人的利益呢?

附图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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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图二(扫描件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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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图三(黄翔设计的几个方案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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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c 17
2009年3月,我从南宁来到柳州,与大学同学老吴一起创业。

2009年3月15日,lzrc365.com域名注册。

2009年4月10日,柳州365人才网(lzrc365.com)上线。

2009年9月,我与老吴为公司股东,成立“柳州市盛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,并由公司运营柳州365人才网。

2009年09月09日,柳州365人才网正式对企业会员推出收费服务。

2009年11月,柳州365人才网与南国今报进行报纸招聘版块的合作。

2009年11月18日,柳州365人才网求职会员数突破一万。

2009年12月1日,我与老吴关系破裂,进行股权转让,我获得老吴51%的股权;同时,与老杨签定协议,转让49%股权给老杨,老杨承诺承担我与老吴之间股权转让费用,我没有收老杨任何费用。

2009年12月25日,第一次协助召开招聘会。

2010年2月,柳州365人才网与柳州晚报进行报纸招聘版块的合作。

2010年3月12日,与柳州晚报合作召开协助召开《2010年柳州市3.15消费与服务大型主题活动暨2010年柳州市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》。

2010年5月,与柳州晚报合作,进行送职位下乡活动。

2010年6月1日,原在我名下的域名lzrc365.com被盗,转入了老杨名下。

2010年6月10日,老杨提出不再合作。

2010年6月12日,与老杨签定股份转让协议,我将股份全部转给老杨,老杨承诺支付28000给我并还清借我的两张信息卡欠款。

2010年6月26日,老杨叫我去工商签字转让股份,并承诺说按时给我费用及还清信用卡;我与公司财务和小程去工商签字,工商正好学习不上班,未能签字完成。

2010年5月后,公司实际由老杨一人在管理并运营柳州365人才网。

2010年9月12日,老杨承诺的给付股份转让费用时间,并未给付。

2010年10月,老杨不再承认支付给老吴股份转让费用,同时明确说出不会给我股份转让费用,也不会帮还信用卡费用。
Dec 17
2010年10月12日,与公司原股东老吴因股份转让纠纷一案开庭。

2010年11月15日,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判决。

纠纷由来:

2009年11月,受到当时业务总监老杨的挑唆,我与一起创业的大学同学老吴关系破裂。导致我们进行股份转让协议。当时,在议是将我的股份转让老吴,还是将老吴的股份转给我。老吴当时找过老杨,提出十万元将他在柳州市盛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51%的股份转给老杨,但老杨没有接受。后来老杨找我谈,让我接手老吴的股份,这样可以降低老吴的要求,因为老杨与老吴是亲表兄弟关系,不好谈,由老杨来承担我与老吴的股份转让费用,然后老杨占公司股份49%,并且承诺以后公司开销都由老杨来解决。这样我就答应了他。与老吴谈妥并鉴定了股份转让协议,2010年2月,完成了股权变更,老杨占公司股份49%并任公司法人,我占公司股份51%。

2010年1月要求给付老吴股份转让金,但老杨当时说没钱,就让我拖一拖。在2010年2月,老吴在柳北区人民法院对我提起诉讼。当时我认为跟老杨在一起合作创业,当时老杨说有困难,那我就拖一拖吧,反正跟老杨在一起开公司,那是长久的合作关系,只要以后赚钱了老杨自然会给老吴钱,那样我也不用承担什么。

可是在2010年6月,老杨盗走了我名下域名lzrc365.com,并提出不再与我合作。万般无奈下,我只好与老杨也签定了一份协议,将我的股份转让给老杨,要求老杨对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,以使我可以偿还相关贷款。

但是2010年9月以后,老杨不但没有给我任何一分钱的转让费,同时也拒绝支付给老吴股份转让费用,非常无赖的称是我欠老吴的钱,不关他的事。因为与老吴签定协议的人是我。

没有办法,我只好独立面对老吴的诉讼,并请律师为自己打这一场官司。希望可以通过在工商处备份的股份转让协议,让老杨直接承担老吴的股份转让金,但是我失败了。以下就是法院的判决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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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我与老杨之间签定的关于老吴股份转让的补充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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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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